轉載自《聯合報》 2008/09/12 。
自比英雄氣長 行徑倒像無賴
【聯合報╱記者林政忠】
為了脫罪,「錢總統」陳水扁變身為「陳律師」和「陳立委」。法律上,扁創造「汙水庫理論」,把藍綠政治人物攪在一起,試圖「用別人的汙點,證明阿扁的清白」;政治上,扁又搬出「愛台灣」的民粹老招,只要被追查,就是對台灣人清算、鬥爭。
從八月十四日爆發海外密帳以來,陳水扁只認錯一件事,那就是不該把錢匯到海外,陳水扁昨天還對著台南鄉親宣布,如果國外被凍結的錢能拿回來,他要全數用在「社會公益」。
弔詭的是,陳水扁在八月十四日記者會透露,七億元是吳淑珍偷偷匯出去,年初他就決定將來要用做「國際外交」工作;但這筆錢的用途昨天卻變成「國內公益」。既然如此,當初何必把錢轉到海外?陳水扁在年初就知道有海外鉅款,為何東窗事發才宣稱要把錢轉回來?
陳水扁高分貝質疑「這樣的司法,如何讓人相信?」但洗錢醜聞爆發至今將近一個月,扁家沒有人被聲押、被起訴,陳水扁可以到處陳情喊冤,吳淑珍十八次傳喚不出庭,重要「人頭」陳致中、黃睿靚行動自由。多數國人恐怕也在質疑司法「選擇性辦案」:選擇性「禮遇」扁家人。
陳水扁自傲地說,「英雄要比氣長」,但這種迴避核心問題、模糊焦點,把所有人都扯在一起的「汙水庫理論」,其實比較接近「政治無賴」的行徑。






